通知公告
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建筑装饰材料行业2008-2018芳华十年百强评选活动的通知
浏览次数:3223日期:2018-06-27 16:47

各会员单位:

         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、深入践行落实《中国制造2025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绿色建筑行动方案》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落实“实体经济十条”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精神,推动建筑装饰材料行业技术进步,创先争优,树立榜样与品牌,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经研究决定,举办“广东省建筑装饰材料行业2008-2018芳华十年百强评选”活动,并召开广东省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协会十周年庆典暨颁奖典礼。现通知如下:


一、组织单位

指导单位:省经信委  省商务厅  省民政厅

主办单位:广东省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协会

承办单位:征集中

协办单位:广东省建筑装饰设计协会

支持单位:征集中

支持媒体:新浪家居、网易家居腾讯家居、今日头条、搜房网、南方都市报、信息时报、羊城晚报、南方日报、广东建设报、广东广播电视台、南方网、凤凰网等


二、奖项设置

(一)企业类

1.建材老字号  参加此项评比的企业及品牌,成立或使用需至少15年以上。

2.行业百强企业   家具、陶瓷、卫浴、五金、门窗、玻璃、石材、涂料、板材、软装饰品、全屋定制、智能家居、建材专业市场以及家居互联等全产业链相关企业均可参加评选。   

3.行业著名品牌  获得国家、省、市级荣誉及品牌使用三年以上。 

(三)人物类

4.十大功勋企业家  做出杰出贡献的优秀知名企业的领军人物

5.新锐企业家  年龄不超过40岁的新一代有魄力有智慧有潜力的青年企业家。  

6.优秀企业家  注重技术研发、产品品质、业态创新、企业文化,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家。


三、评选条件

1.广东省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其负责人、技术研发人员,遵纪守法,爱国敬业

2.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;

3.申报企业应在工商局注册登记满两年以上,年营业额1000万以上产品;

4.申报企业曾荣获国家级或省市级“优秀先进企业”或其它类似奖项;

5.申报企业将绿色环保放在企业整体战略的重要位置;

6.近三年内,未发生质量、安全事故,或者未见有重大质量投诉;

7.未有重大偷漏税、未受过国家工商、税务、质监等执法部门通报或处罚;

8.热衷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;

9.符合国家标准,符合国家发展战略,业态、模式、技术等创新

10.积极参加协会活动,支持协会工作。

注:以上为评选活动基本条件,特殊情况可根据企业具体条件而定。


、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

1、报名阶段:610日-810

2、统计阶段:811日-815

3、评审阶段:816日-831

4、公示、总结表彰阶段:91日~921


评选办法

       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本着自愿参评原则,采取单位推荐、企业自荐、协会推荐三种方式接受报名。报名表需加盖企业公章。经协会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定公示后,公布获奖企业,并颁发证书和铜牌。


六、联系方式:

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雄峰南一街一号雄峰城A区A2-3001

电话:020-83279329、83279278;传真:020-83279327;

邮箱:gd_cma@126.com 网站:www.gdcma.com 。

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


附件1:广东省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十周年评优个人报名表

附件2:广东省建筑装饰材料行业十周年评优企业报名表